关于加强公立医院财务和预算管理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17-12-07  浏览次数:   来源:   字体大小:【
 

盐财社〔2017104

盐卫规财〔201770

 

 

 


关于加强公立医院财务和预算管理的实施意见

 

 

各县(市、区)财政局、卫计委,市直各公立医院:

财务和预算管理是公立医院经济工作的核心,是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的重要保障。加强公立医院财务和预算管理,有利于合理控制成本,提高管理水平,提升资源使用效益,增强公立医院公益性,促进公立医院持续健康发展。为深入推进公立医院体制机制综合改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医院财务制度》、《医院会计制度》和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相关政策,结合财政部等三部门《关于加强公立医院财务和预算管理的指导意见》(财社〔2015263号)要求,现就加强公立医院财务和预算管理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加强财务和会计管理为抓手,深化公立医院运行机制改革,规范内部经济和业务活动,强化对内部权力运行的制约建立健全科学高效的制约和监督体系,促进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完善内部控制制度,防范和管控经活动风险推行全面预算管理,规范公立医院收支运行,强化预算约束,提高公共资源利用效益。加强成本核算和控制,强化绩效考核,合理控制公立医院运行成本。建立财务报告制度和财务信息公开制度,强化社会监督,提高公立医院财务运行透明度。落实总会计师制度,强化公立医院经济管理责任,保证单位经济活动合法合规、财务信息真实完整,提高运行效率和效果建立财会人员培训考核制度,提高队伍服务能力。

二、基本原则 

(一)合法性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切实落实依法理财。 

(二)效益性原则。坚持厉行节约、勤俭办事业的方针,合理控制医院成本。

(三)公益性原则。正确处理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正确处理国家、单位和个人之间的利益关系,维护公立医院公益性。

(四)真实性原则。公立医院财务数据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反映公立医院经济运行情况。

(五)公开性原则。定期公开公立医院相关财务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主要任务 

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强化风险防

规范的内部控制制度是保障公立医院规范有序、科学高效运行的有效手段,也是公立医院发展目标实现的长效保障机制。公立医院要按照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财会〔201221)、《关于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指导意见》(财会201524号)和市财政局《关于转发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管理制度(试行)>的通知〉的通知》(盐财会201717号)等要求,在医院主要负责人直接领导下,建立健全适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内部控制制度全面梳理业务流程,明确业务环节,分析风险隐患,完善风险评估机制,制定风险应对策略;有效运用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内部授权审批控制、归口管理、预算控制、财产保护控制、会计控制、单据控制、信息内部公开等内部控制基本方法,加强对内部经济和业务活动的控制,实现内部控制体系全面、有效实施。已经建立并实施内部控制的,应当按照内控制规范要求,对本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全面性、重要性、制衡性、适应性和有效性进行自我评价、对照检查,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抓好整改落实,进一步健全制度,完善监督措施,确保内部控制有效实施。

业务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全面推进公立医院内部控制建设的重要意义,把制约内部权力运行、强化内部控制,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工作来抓,切实加强对本地区公立医院内部控制建设的组织领导,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建立内部控制建设和监督检查机制。

财政部门要加强对公立医院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公开监督检查结果,并将监督检查结果、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情况作为安排财政预算、实施预算绩效评价与中期财政规划的参考依据。

)实行全面预算管理,强化预算约束

公立医院作为预算单位,所有财务收支应全部纳入部门预算统一管理。公立医院是本单位预算编制、执行、决算编制的责任主体,要以区域卫生规划、卫生资源配置标准、公立医院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目标为依据,综合考虑近年财务收支情况和医疗收费标准调整等因素,按照同级主管部门有关预算管理规定,按时编制中期和年度预算不得编制赤字预算。要严格按照批复的预算,确保合理收入应收尽收,不得虚列或隐瞒收入。预算一经批复,原则上不予调整。当公立医院发展计划有较大调整,或者根据国家有关政策需要增加或减少支出、对预算执行影响较大时,医院应当按照规定程序提出预算调整建议,经业务主管部门审核后报财政部门按规定程序调整预算。公立医院要建立健全预算编制、审批、执行、监控、调整、决算、分析和考核等制度,强化内部预算约束

业务主管部门负责对公立医院预算、决算资产、负债、对外投资等经济事项进行全面管理加强对公立医院年度预算审核,重点审核医院收支是否全面、真实、合法、合规;支结构是否合理;人员支出是否符合规定的工资政策及津补贴标准;基本建设、大型设备购置重点项目支出是否符合区域卫生规划和卫生资源配置标准是否按规定程序审批并具备项目实施条件。对跨年度实施项目,要制定分年度预算安排建议,合理确定年度支出规模,严格控制不合理支出。

财政部门要将公立医院全部收支纳入其业务主管部门的部门预算、决算统一批复,并根据公立医院承担的医疗服务和政府指定的专项任务,综合考虑资源配置情况和财力可能,保障重点、兼顾一般,区分轻重缓急,按照政府卫生投入政策和“核定收支、定项补助、超支不补、结余按规定使用”的预算管理办法,合理核定医院各项支出。严禁公立医院举债建设和举债购置大型医用设备。

(三)开展全成本核算,强化成本管理

公立医院要按照《医院财务制度》《医院会计制度》和《江苏省医院成本核算与管理规范》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建立健全成本管理组织机构,规范开展全成本核算与控制,合理划分内部核算单元,全面反映公立医院经济运行状况。要以科室、诊次、床日为成本核算对象,结合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和疾病临床路径,开展按项目、按病种核算成本。在不突破财政、人事等部门有关事业单位人员和公用支出开支标准前提下,制定单位成本定额和成本费用开支标准,作为下一年度预算编制和成本管理的依据。要建立健全成本控制考核制度,有效防止资源浪费。

业务主管部门要将会计和成本核算的准确程度,作为公立医院预算编制审核和财务检查的重点内容根据各类公立医院分项平均成本制定本地区成本定额指导水平,作为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的重要指标。同时,要将成本定额指导水平作为医疗服务收费的重要参考,条件成熟的地区要积极推动按病种成本费。探索实行公立医院工资总额预算管理制度,在工资总额范围内允许医院根据内部绩效分配办法自主分配。医院内部绩效分配不得与药品、卫生材料、化验、检查等收入挂钩,核定公立医院工资总额增量时也不得与上述各项收入挂钩。公立医院行政管理支出可参照事业单位人员和公用经费定额水平予以严格控制,并逐步完善和形成本地区管理费用定额标准。 

财政部门要将公立医院成本控制情况作为安排补助资金的重要依据。支持业务主管部门建立健全公立医院支出标准体系,逐步完善项目支出定额标准,规范支出预算核定办法。

公立医院年度收支出现亏损,须在编报部门决算和下一年度部门预算时对于出现亏损的原因予以详细说明。公立医院事业基金滚存结余达到上年度业务支出一定比例的(具体比例由级财政、卫生计生部门确定),须在编制年度预算时将事业基金与业务收入和财政补助收入统筹考虑。规范专用基金提取,专用基金滚存较多的公立医院可适当降低提取比例或暂停提取。业务主管部门要对事业基金不足以弥补亏损的医院和事业基金滚存结余较大的医院进行重点监控和分析,确保收支结余保持在合理水平。财政部门在审核公立医院预算时,要按上述要求将事业基金与业务收入和财政补助资金统筹安排。

健全财务报告制度,强化信息公开

公立医院要按照预算管理的级次和要求,于每个报告期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分别向业务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报送财务报告,其中向业务主管部门按月度报、向财政部门按季度报送内容包括财务报表、财务分析等书面文件和电子数据。公立医院是财务信息公开的主体,要按照《医疗卫生服务单位信息公开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75号)和财政部门有关预决算公开的要求,向社会披露相关财务信息,做到公开内容真实、程序规范。

业务主管部门对于上半年的财务报告进行不定期监督抽查,必要时可通过政府采购方式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第三方专业机构协助,重点对公立医院各项支出、对外投资、长期债务、资产核销等事项的合规性进行检查。对于下半年的财务报告,结合事业单位年度决算工作,委托会计师事务所等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审计结果,并将其作为公立医院综合评价、医院院长及相关责任人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财政部门承担委托聘用专业机构所需费用并将其纳入业务主管部门的财政预算。

落实三级公立医院总会计师制度,强化内部监督

三级公立医院必须设置总会计师岗位,其他公立医院有条件的也应设置总会计师岗位。总会计师进入公立医院领导班子,参与医院重大问题的决策,协助院长管理医院财经工作,直接对医院主要负责人负责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制度的要求,组织领导医院的经济管理和会计核算等方面工作;组织编制和执行预算,促进有效使用资金;组织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运行绩效;组织建立、健全经济核算与管理制度,进行经济运行分析并加强管控。

业务主管部门要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财政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加快推进三级公立医院建立总会计师制度的意见》(国卫财务发〔201731号)和省财政厅、卫生计生委、中医药局《转发财政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局关于加强公立医疗机构财务和预算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苏财社〔201693号),抓紧制定总会计师制度实施方案,并协调编办、人社、财政等部门,通过公开、公平方式选拔总会计师。各业务主管部门对公立医院总会计师履职情况进行监督、考评,有条件的地区可实行总会计师委派制和财务主管委派制。2017年底,市直所有三级公立医院总会计师岗位设置到位,2018年底,全市所有三级公立医院总会计师制度全面落实到位。

(六)建立财会人员培训考核制度,强化队伍建设

公立医院要强化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明确岗位职责与工作标准,并定期考核。加强财会人员职业道德教育,鼓励财会人员通过后续学习,提升学历。支持财会人员参加国家、省、市财政和业务主管部门举办的各类财会业务培训,促进提高业务知识水平及工作能力,建立完善定期培训和继续教育机制。

各级业务主管部门要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加强对财会人员的分级分类培训;有计划、有步骤地选拔和培养一批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业务骨干,充实到财务管理人员队伍中;对业绩突出的财会人员予以表彰,对严重不称职的财会人员,责令调离财会岗位。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财政部门和业务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公立医院财务和会计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将加强公立医院财务和会计管理工作纳入医院改革的重要内容,统一部署,密切合作,建立联合工作机制,切实推进重点工作任务。 

(二)明确责任措施

各公立医院要按照本实施意见的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和时间节点,认真抓好财务和会计管理工作公立医院主要负责人是财务和会计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财务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主要领导责任,分管财会工作的领导要对本单位的财会工作负分管责任,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分工,健全工作机制,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建立建全公立医院各项经济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三)强监督考核

财政部门和业务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公立医院财务和会计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定期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与对公立医院及其相关责任人的考核评价挂钩,与对公立医院的财政补助资金分配挂钩。

地区要根据本实施意见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并于2018331日前报财政、卫计委备案

 

 

 

盐城市财政局    365bet体育在线官

                2017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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